今年以来,玉屏侗族自治县把文明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针对以往无序乱建、攀比建房等问题,运用系统思维和法治理念,大力推进文明乡村建设。玉屏自治县被列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县”,荣获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资格。
强化规划先行。出台玉屏自治县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完成县域乡村规划及64个村庄规划,实现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有机统一,推进县域乡村规划“一张图、一盘棋”建设。全力推进分区、分片集中建房,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农村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对农村建房的规划选址、用地管理、建房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约束,建立全县农村住宅设计参考图集库,无偿提供给有建房意愿的村民使用,引导村民“按图施工”建房,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截至目前,已创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个、“贵州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1个,“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的大美乡村正逐步形成。
强化基础配套。扎实推进“四改一维一化”工程,实施危改工程,保障家家户户安居;农村民居改厨、改厕、改圈等应改尽改,通村、通组、联户路硬化畅达千家万户,实施乡村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程,农村人居环境更加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推行农村生活垃圾一体化收运处理机制,以“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覆盖;将靠近城镇的村庄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统一规划建设管理,对居住分散的村庄,采取生态自然循环净化模式,分片区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系统26个,实现城乡污水处理全覆盖。
强化法治规范。玉屏自治县先后出台《玉屏侗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条例》,明确乡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设施维护监管的责任主体、规划控制、技术规范要求,明确政府的经费投入,处理费用的筹措、收取和使用,建立考评、应急处理、监督管理等监督保障机制,将治理成果转化为群众的共同意志和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