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什么?
文明,是就餐时不浪费食物、旅游时不乱刻乱画、遛狗时不松开狗绳、停车时不乱停乱放……是市民指尖的美好“小习惯”,也是城市的一道靓丽风景线。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内在气质,赋予城市发展生生不息的动力。一座城市的文明和进步离不开法治保障。
近年来,铜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全市上下高效协同、有力推进,在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方法载体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多年来我市已经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城市基础设施日臻完善、市容市貌日渐改观、城乡居民文明素质与道德水平明显提高。
然而,尽管铜仁的城市面貌有了极大改善,市民文明素养也有了明显提高,但在城市环境治理、文明素养提升等方面仍有薄弱环节,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亟待通过法律强制力强化约束。将铜仁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制定一件符合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实际的地方性法规很有必要。
立法促进文明行为,是要求、是呼声、是民意,更是现实之需,意义重大。铜仁市委高度重视,多次专门听取立法工作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组建立法专班,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及时掌握一线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经过反复修改和征求意见,形成了审议通过的《条例》。
《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制定历时一年多,今年8月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的首件地方性法规,标志着铜仁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
《条例》共五章32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本准则,突出地方特色,契合发展需要,顺应人民期盼,从公共场所秩序、公共环境卫生、文明出行、社区秩序等九个方面基本规范入手,以法治的刚性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约束;同时明确对家庭文明、健康生活、乡风文明等文明行为要予以倡导;对见义勇为、志愿服务、慈善公益、拾金不昧等弘扬社会正气的行为要予以鼓励,为全市文明行为规范刻下了精准标尺。
《条例》赋予了组织和个人有劝阻、制止、投诉、举报不文明行为的权利,并对突出问题设置法律责任,如对在城市管理区域携犬只出户未束犬链或未即时清除犬只排泄物,在指定位置以外擅自悬挂、张贴、刻划、喷涂广告等重点不文明行为明确了执法主体和处罚措施。并建立不文明行为投诉、举报、查处制度,设立投诉举报平台。
“《条例》规定,在城市管理区域携犬只出户时,对犬只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主动避让他人。我们家有饭后散步的习惯,经常会遇到没有牵引绳的狗乱跑乱叫,给孩子吓得不行。现在《条例》对城区遛狗有了专门要求和对应的处罚措施,相信这种遛狗不牵绳的行为也会变少。”在了解到《条例》的相关内容后,市民刘静十分欣喜。
“以前我们对广场舞噪声扰民、公共区域乱堆乱放、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时,一般只能停留在道德层面,依靠个人素质进行约束,效果并不理想。现在《条例》对这些不文明行为有了强制性规范,让大家清楚明白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能够更好约束大家的行为,也让我对美好生活有了更多期盼。”市民杨琪说。
《条例》还规定市、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的职责,明确了市、县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对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文化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网络信息等部门职责作了细化。
“《条例》的出台,为铜仁旅游升级提供了关键助力。”市人大代表、江口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李黔南说,《条例》实施后,将号召旅游行业认真学习、落实《条例》准则,加强景区文明引导,规范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倡导市民、游客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积极开展推广全民健身、全民阅读、非遗展演等有益群众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推动文明旅游成为铜仁的靓丽名片。
“《条例》的施行,是我市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市人大代表、玉屏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熊久英表示,将带头学习宣传,紧密结合玉屏交通实际,以规范客运服务、整治运输秩序、倡导文明出行为重点,推动条例落地见效,为市民提供更加安全、有序、文明的出行环境,助力城市形象提升。
《条例》明确,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文明行为宣传教育,普及文明行为规范,提高全社会文明意识。要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和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促进文明行为的良好氛围,形成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合力。
如今,全市上下正在对即将实施的《铜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宣传解读,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采用海报、漫画、视频等多种形式让市民对《条例》内容入脑入心,在潜移默化中规范市民文明行为,弘扬厚德铸铜、仁义致远的城市精神。
《条例》的出台,是法治与道德的同频共振,是制度与文化的相互滋养。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条例》的颁布实施,文明之花必将会在黔东大地的每一个角落璀璨绽放。(田艳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