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而做出的重大决策,是长江大保护历史性、标志性、示范性工程,铜仁市乌江、沅江流域是长江的重要支流之一,是“十年禁渔”的重要水域。
近年来,铜仁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决策部署,举全市之力,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完善长效机制、稳定资金保障、配齐基本装备、加强执法监管、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巡护队伍建设、强化资源保护,持续巩固拓展长江流域铜仁段禁捕工作成效,持续营造长江“十年禁渔”良好氛围,为共抓长江大保护,奋力创建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作出了积极贡献和应有之力。
仲夏时节,走进锦江河流域碧江段,水清鱼跃,岸绿景美……
长江流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区域之一,分布了400多种鱼类,其中有96种是国家重点保护鱼类。为了保护这些珍稀濒危物种,凝聚全面禁捕强大合力,铜仁市先后出台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有关工作的通知》《铜仁市天然水域实施全面禁捕的通告》,规定铜仁市境内的所有天然水域,严禁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同时,铜仁还形成多部门、跨区域、跨水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有效打击了非法捕捞,水生生物资源明显得到了有效保护,渔业产业持续发展。
具体来说,铜仁市通过市级每季度开展1次联合执法、县级每月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强化了重点水域的巡查和执法力度,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确保非法捕捞行为无处遁形。这些措施不仅有效遏制了非法捕捞行为,也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的恢复创造了良好条件。此外,在退捕渔民安置方面,铜仁通过对退捕渔民逐一建档立卡,实施分类施策、跟踪帮扶,确保了退捕渔民顺利转产就业。
长江“十年禁渔”是一项利生态、利民生、利长远的重大政治任务,对于保障社会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为此6月11日铜仁市还专门印发出台了《铜仁市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并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垂钓者每人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1尾(只),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禁止丢弃、分散、隐藏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的钓获物。禁止收购、销售钓获物及其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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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十年禁渔”也是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铜仁市仅德江县就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0起,为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十年禁渔护生态,子孙后代齐受益。
下一步,铜仁将加强水生生物栖息地保护,加快推进长江水生生物修复,加强资源监测,落实养护措施,科学开展增殖放流和人工繁育,巩固禁渔成果,保障渔业生态安全。同时,铜仁还将持续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切实加强日常巡查,对非法捕捞采取“零容忍”,进一步加大禁捕监管力度,将十年禁渔与河长制工作相结合,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继续以科学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深化宣传教育引导,进一步推动长江禁渔工作的深入开展,不断凝聚社会各界共抓长江大保护共识,为实现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全面恢复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