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玉屏侗族自治县始终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不折不扣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落地落实。
坚持问题导向,以攻坚克难的动力全面抓实整改
玉屏对标对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问题,以刀刃向内的责任担当坚决做好全面整改。今年来,在27次县委常委会、1次政府党组会、6次常务会、25次专题会上传达各级生态环保文件、会议及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环保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和突出问题,要求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及标准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不断优化完善“一案一整改”工作方案,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保环保问题及时整改、有效整改、彻底整改、销号整改,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2021年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26个,已完成整改17个,9个正在推进中;2021年铜仁市暗查暗访反馈生态环境问题4个已整改完成;2021年生态环境警示片举一反三自查问题1个,正在推进中。
坚持目标导向,以全力以赴的毅力全面推进整改
玉屏不断深化绿色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严格落实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五场战役”,着力推进“双十工程”,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开展扬尘综合治理,确保空气优良率达96.5%以上。持续推进工业重点行业治污减排行动,加速淘汰老旧落后产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河长制,着力加强㵲阳河国家级特种鱼类资源保护和开发。严格禁养区、限养区的监管,全面实施畜禽养殖粪污处置项目。扎实推进“清废”行动,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坚决落实大保护。认真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用好“三线一单”成果。严格落实森林保护“六个严禁”。实施国储林计划建设面积5.7万亩,完成营造林及“六绿”面积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56%以上。坚决开展严执法。推行“三同时”监管执法检查常态化,严格依法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查处环保企业11件,共处罚135.8万元;非法捕捞案件2件,处罚2000元。坚决夯实基础建设。谋划推动玉屏自治县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污水)示范项目、玉屏县城区供排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厂搬迁工程、玉屏县乡镇集镇污水处理建设项目,截至目前共投入资金约7900万元,进一步夯实全县环保基础设施,确保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全面实现。
坚持责任导向,以绝对负责的魄力全面落实整改
玉屏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2人集中办公,列入专项工作经费,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统筹,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环保督察整改格局。与各级各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县级绩效目标考核内容,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相继出台了《玉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玉屏侗族自治县进一步加强环保督察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补充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玉屏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调整充实2021年玉屏侗族自治县县级领导区域包保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实行县领导包保责任制,对7个片区、14个重点环保突出整改问题进行分片、分案包保,对全县21条河流、36座水库、7座电站进行进行一对一包保,定期不定期开展巡视与督导,确保问题按期整改销号、确保不发生次生生态环保问题。
坚持绿色导向,以坚定不移的定力全面巩固整改
整改成效来之不易,玉屏始终把全面巩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政治工作来抓,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切实将“流水如玉,青山似屏”“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名片打响打活。一是全力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引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第三方公司建设15万吨每年无害化处置畜禽养殖粪污设施及沼气发电、有机肥料生产线。自2020年4月正式投产运行以来,已发电量44万度、生产固态有机肥3万吨,沼液约6万吨,为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全力实施“六绿”攻坚工程,不断增加森林覆盖面积。今年来,全县共计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8000亩,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55.9%,与2018年相比增长0.56个百分点。三是全力实施非煤矿山生态修复。今年以来,完成非煤矿山生态修复7个点,共计41.93亩,10家到期关闭砂石场生态修复治理正在进行中。四是全力实现医疗固体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今年,共无害化处置医疗固体危险废物约95吨。五是切实加强中小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加紧项目规划,积极筹措资金,推进生态治理修复,保护水系水体环境,促进㵲阳河流域生态环境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