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全方位持续发力 严防酒驾醉驾
2021/10/18    来源:梵净云天     点击:614   

“经过一段时间的反思,我对自己的酒驾经历进行了详细的回忆和分析,对自己所犯下的错误感到痛心疾首,感到无以复加的后悔和遗憾。”“我深刻地认识到酒驾危害极大,由于自己纪律性不强、思想觉悟不够高,以致出现酒驾行为,感到十分的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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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平溪社区召开的警示教育大会上,两名因酒驾受到党纪处分的干部做出深刻检讨。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玉屏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从事前预防、事中查处到事后严惩全方位持续发力,以“零容忍”态度“亮剑”酒驾醉驾行为,破除“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狠刹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

在具体工作中,该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签订拒绝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承诺书、精心筛选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进行警示,以及紧盯重要节点,不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在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媒体平台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高频次、高密度通报的方式,加强对酒驾醉驾行为的防范整治,用“活教材”警醒“身边人”,做到日常教育“长流水”“不断线”,打好提醒教育“预防针”,筑牢酒驾醉驾“防火墙”,敲响廉洁自律警钟声,从根源上破除对人情关系、权利行使的错误认识,形成“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督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思想上、行为上,坚决对酒驾醉驾说不,让饮酒驾驶行为从“不敢为”,转变为“不能为”,最终达到“不愿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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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治理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为此我县印发了《玉屏侗族自治县严厉治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实施意见》,建立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查处联动机制。”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加强部门联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公安交通部门将查处的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案件及时抄送其所在党组织、单位和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对涉案人员进行处理,同时针对发生酒驾醉驾行为的单位,按发生案件数量扣减年终绩效考核分值。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将监督关口前移,将整治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纳入作风建设监督重点。压紧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通过常态化监督的方式,不断加大案件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深挖细查酒驾醉驾案件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吃请等“四风”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推动改作风、促政风、带民风,摒弃“驾驶距离短”“仅此一次”的错误思想。

“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法律惩处,付出惨痛代价,教训十分深刻,影响十分恶劣。我们将以常态化的监督、强有力的问责,一以贯之加大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查处力度。”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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