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市属各高校党委宣传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铜仁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铜仁市文艺精品扶持奖励办法(试行)〉〈铜仁市“梵净文化人才”培养管理办法(试行)〉〈铜仁市文化事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铜宣通〔2021〕1号)要求,2024年计划在全市遴选10名左右的“梵净文化人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包括理论、新闻、文艺、文化类经营管理、文化专门技术领域的一线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企业家和业务骨干等,其中35岁以下应占一定比例,区(县、自治县)的优秀人才应有一定数量。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对象为在铜仁工作或生活两年以上的人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能够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4、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专业条件
学风严谨、学识渊博、技艺精湛、勇于创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专业技术水平或创作表演水平。
1、理论人才。近五年的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员。
(2)主持完成验收合格的国家级或省级社科规划课题1项以上,或市级社科规划课题2项以上。
(3)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出版20万字专著1部以上。
(4)研究成果对党政部门的决策发挥重要参考作用,受到省部级机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
2、新闻人才。近五年的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国新闻奖1次以上,获贵州新闻奖一等奖1次以上,获贵州新闻奖二等奖3次以上,或获贵州新闻奖5次以上。
(2)胜任本单位重要稿件采写,并发表过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重要作品,受到省部级机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
(3)负责编辑重大社会影响的版面、栏目、节目,有较高选题策划和编辑业务水平。编辑的文章、编导的节目、负责制作的栏目导向正确,思想性、权威性与可读性结合较好,为群众喜闻乐见。
(4)胜任重要社论、评论文章和名牌评论、栏目、节目的撰稿工作,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水平,有业界公认的代表性作品,文风严谨,在社会上和受众中有较高知名度。
(5)主持或主播重要栏目、节目,专业基础扎实,具有一定的业务理论研究水平,形成个人成熟的播音、主持风格,政治成熟,德艺双馨,所在栏目、节目收听、收视率较高,在观众听众读者中有较高知名度。每年从事市级电视节目、电台节目播音、主持的时间不少于50个工作日。在省广播影视系统播音主持作品评选中获一等奖1件以上或二等奖2件以上。担任播音主持职务3年以上。
(6)掌握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规律,熟练使用网络媒体主要技术和应用,有较强的选题策划能力,负责运营的新媒体平台或者出产的互联网产品具有较高的阅读量、转载量,有较强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在网民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关注度。
3、文艺人才。近五年的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中宣部批准设立的常设全国性文艺评奖1次以上(前2位主创者或表演者)。
(2)有作品(前2位主创者或表演者)参加国家文化部、中国文联主办或中宣部批准的全国性演出、播映、展览等活动。
(3)作品在全国高端平台展示,有较好社会影响(前2位主创者或表演者)。
(4)获贵州省文艺奖、贵州省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贵州文学奖或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励1次以上(前2位主创者或表演者)。
(5)获铜仁市政府文艺奖、铜仁市文艺精品奖励,或获得铜仁市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扶持2次以上(前2位主创者或表演者)。
(6)承担过铜仁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文联重大创作生产任务的拔尖人才,特色文艺种类骨干人才,或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民间艺术拔尖人才。
(7)在有较大影响的作品中从事创作、导演、表演等主要工作。
(8)举办过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的个人作品展览、演出。
(9)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发中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大社会影响。
4、文化类经营管理人才。近五年的业绩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较好的经营管理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文化市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策划能力,在广播影视、文化艺术、互联网、文化投资运营等领域工作中经营管理有方,市场开拓能力较强,经营管理业绩比较显著,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在同行业中有较为突出的经济效益,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5、文化专门技术人才。近五年的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熟悉宣传文化工作,熟练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在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创设计、数字创意等领域从事核心技术研发、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技术管理等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应用能力或管理能力,主持或参与推出的文化产品、文化项目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2)在实际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对在区(县、自治县)工作的优秀人才,要综合其工作实绩和业务能力,在上述基本条件、专业条件的基础上给予适当倾斜。
三、选拔程序
(一)推荐人选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宣传部,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和市直各单位按照条件进行民主推荐,广泛听取意见,经部务会或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在本地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报铜仁市委宣传部。
(二)资格审查
参照“梵净文化人才”选拔范围和选拔条件,对各地各单位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参评。
(三)专家评审
成立专家评审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专业成就评价,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名单。申报总数超过规定数量的,按其影响力和专业成就排名进行筛选,原则上每个类别要有1个以上的人员入选,达不到申报条件的,该类型可以出现空缺。
(四)复审研究
对建议人选名单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交铜仁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
(五)公示入选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建议人选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结果,铜仁市委宣传部行文明确“梵净文化人才”入选名单。
铜仁市“梵净文化人才”管理期限为5年,管理期满,符合“梵净文化人才”推荐评选条件的可以重新申报,未进行申报的,不再列入铜仁市“梵净文化人才”。
四、申报资料
(一)所需资料
1、推荐单位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公示情况、单位推荐意见等进行说明)。
2、推荐人选党风廉政情况说明。
3、铜仁市“梵净文化人才”信息汇总表(附件1)。
4、铜仁市“梵净文化人才”申报书(附件2)。
5、符合专业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证书、文件、书刊等)。
(二)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5份和电子文档1份,所有复印件均需推荐单位盖章,注明“属原件复印”,所有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材料不规范的将不予受理。所有申报材料均不退还,请自行备份留存。相关申报资料请于4月2日前报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和文艺科。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梵净文化人才”的培养管理,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和《关于促进铜仁市文学艺术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铜仁文艺工作者成长和展示的重要平台。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梵净文化人才”培养管理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本地本单位符合要求的人员参评。
(二)切实做好审核把关
各地各部门要对推荐申报“梵净文化人才”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及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不得进行推荐申报,要将真正德艺双馨的艺术家推荐出来,为他们的成长提供机会和平台。同时各地要建立本地的“梵净文化人才”库,以便相关工作开展。
联系人:王 娅
联系电话:5236959
邮 箱:xck6959@163.com
邮寄地址:铜仁市碧江区花果山中路16号
附件:
1.铜仁市“梵净文化人才”信息汇总表
2.铜仁市“梵净文化人才”申报书
中共铜仁市委宣传部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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